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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市场法案(DMA)是欧盟遏制大型科技公司市场力量的计划,在去年11月生效后,技术上已经适用,GAFAM,也就是几大互联网巨头将在今天标记他们的日历。下一个重要的里程碑是在几个月后的初秋,届时委员会将确认哪些通常有垄断嫌疑的科技巨头将受到欧盟事先竞争监管制度的约束。科技巨头们很显然也正面临着一个繁忙的夏天,以准备他们的区域合规战略。
快速回顾一下: DMA对符合特定累积标准的所谓互联网"守门人"适用一套固定的义务: 首先,他们必须至少经营一种"核心平台服务"(这些服务包括在线搜索引擎、社交网络服务、应用程序商店、某些消息服务、虚拟助手、网络浏览器、操作系统和在线中介服务)。
其次,它们必须具有足够大的规模和稳固的市场地位,才能归入该制度。这意味着在过去三个财政年度中,每年在欧洲经济区的年收入达到或超过75亿欧元;或者在上一个财政年度的平均市值"或相当的公平市场价值"达到至少75亿欧元,以及在至少三个欧盟成员国提供核心平台服务。
守门人还必须是"商业用户面向最终消费者的重要通道",正如委员会所说的那样--如果有关公司经营的核心平台服务在欧盟拥有4500万以上的月度活跃终端用户,并且在上一个财政年度有超过10000名年度活跃的欧盟商业用户,DMA就认为符合标准。
最后,如果该公司在过去三个财政年度的每一年都符合其他标准,则可推定其地位根深蒂固且持久。尽管委员会也可能将DMA规则的一个子集适用于它怀疑将很快成为守门员的公司。
某些大公司显然会达到DMA的门槛(苹果、亚马逊、Google、Meta和微软似乎完全有可能被视为守门人)。但我们必须等待几个月,看看全部名单是否包含我们没有考虑到的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