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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党人伊丽莎白-沃伦(Elizabeth Warren)和共和党人林赛-格雷厄姆(Lindsey Graham)正在合作制定一项名为《数字消费者保护委员会法案》(Digital Consumer Protection Commission Act)的新立法。该法案可能催生一个新的联邦机构,负责监管 Meta、Google和亚马逊等科技巨头。
据《国会山报》报道,新机构将与联邦贸易委员会(FTC)和司法部(DoJ)并肩工作。其工作重点将是促进行业竞争和消费者隐私保护。
根据该法案,占主导地位的平台必须获得新机构颁发的经营许可证,如果它们继续做出反竞争和反消费者的决定,可能会被吊销执照。该机构还将监督如何应对人工智能等法律尚未跟上的新兴风险。
两位参议员在评论新法案时说:"已经够了:
够了,够了。是时候约束大科技公司了。我们不能用一部只在问题边缘徘徊的法律来实现这一目标。
阻止滥用和危险行为的零敲碎打的努力已经失败。国会速度太慢,缺乏技术专长,而大科技游说者大军能比枪打出头鸟更轻松地解决个别问题。有意义的变革--值得每位国会议员为之奋斗的变革--是结构性的。
目前尚不清楚该机构成立并开始监管大型科技公司需要多长时间,但该法案首先必须获得国会通过。其他试图限制大型科技公司的法案,如《美国创新与在线选择法案》(American Innovation and Choice Online Act)和《开放应用市场法案》(Open App Markets Act)都未能通过投票阶段。
根据我们所了解的情况,该机构的权力可能会相当大,要求平台获得运营许可可能会对不遵守规则的平台产生重大影响。如果该法案真的获得批准,我们将拭目以待其在现实世界中的效果。